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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诉动态

【金诉专栏】买房必须买车位!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来源: 作者: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 2023-03-16

捆绑销售近些年来一直是令广大卖房人头疼的问题,遇到这类问题,如何维权?如何让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这是必须要重视的!

大家在生活中遇到过下面的类似情况吗?


近日,有网友咨询我们说自己遇到了开发商的欺诈,在买房的时候,先是告知买房送车位,后说车位要一次性缴纳10万元,在开发商明确说明,不缴纳不退定金后,业主无奈选择了缴纳10万车位款,但是此车位款未签署相关合同,也没有相关的产权,令网友觉得自己被耍了,想要起诉,但不知道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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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在维权之前,我们要清楚法律对于这类事件是如何规定的,只有了解了,才知道我们能够从哪些方面着手,如何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所以,下面这些分析对我们来说很重要!

首先,2016年10月住建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中,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9种不正当经营行为做出了明确界定:

其中第7种是“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

如果开发商存在名义上赠送车位,实际上却是通过这种方式迫使业主购买车位,迫使业主接受包含车位的房款,则属于捆绑销售。如果构成了捆绑销售,则属于明令禁止的违规行为。

其次,一般而言,如果停车位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开发商是不能进行销售的,而且,即使是赠送,恐怕也可能存在问题,甚至这些停车位可能属于开发商无权处分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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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在有些项目里,所谓赠送停车位实际上是开发商在赠送业主共有部分,属于比较常见的无权处分,甚至可能是“二次销售”。

因为对于共有部分,业主实际上已经付过钱了。当开发商进行赠与的时候,很多名义上是赠与,实际上羊毛出在羊身上,带车位和不带车位的房款是不一样的,带车位的房款是要高的。业主和开发商签署的合同一般是有效的,对于合同无效,在法律设定上是比较严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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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应如何维权?



在对整个事件有了一定的分析把我之后,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做到下面关键三点:

首先,取证要先行,一定要做好取证。很多人在维权过程中,简单的认为自己是有理的一方,所以很自信的相信别人都会相信自己所说的,并且法律会维护公共正义,但是,在法治社会,维权最重要的是证据,没有证据,仅凭言语,很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所以,为了让自己的有理更有保障,我们一定要做好取证!

要注意收集汇总当时的证据,比如录音、微信沟通记录等。甚至必要的时候,还可以通过新的沟通来固定之前的沟通情况。

其次,可以拿着固定好的证据向相关主管部门提起相关的违法查处,请求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再次,如果相关部门不依法处理,可以视情况提起相关的诉讼。




律师给业主的建议是?



第一,就像上面的话题所叙述的,我们可以采用取证、违法查处以及相关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第二,遇到商品房纠纷,我们不能把目光只盯在看得见的问题上,要用全盘的视角对整个项目进行全面审查,注意挖掘是否还存在看不见的问题。比如,当开发商都敢明目张胆地违规操作,咱们普通老百姓都能看到有问题了,在咱们老百姓看不到的地方,开发商都是完全合法合规吗?作为购房人,可以通过信息公开申请等方式对这个项目进行全面的调查核实,进一步落实是否还存在其他违法违规点。

第三,如果挖掘到新的违法违规点,还可以视情况提起新的违法查处及相关查处之诉。

第四,如果相关行政部门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定性,还可以视情况将这些确认开发商违法的行政处罚决定作为证据,提起相关的民事诉讼。

第五,谈判。可以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和开发商展开谈判,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化干戈为玉帛。

排版编辑丨黄忠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