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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王玉臣
排版编辑:韩永强
近日,北京市一中院审结一起高校成年在读学生与父母间的抚养费纠纷,二审改判驳回了子女要求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因其已可独立生活。
法官提醒,虽大多数父母基于情感,仍为读大学的子女提供生活费,但此为父母的道德选择,而非法定义务。
可能是孤陋寡闻,第一次听说这种案子,不知道背后是否有隐情。
但是无论如何,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法院的判决没问题,也符合常理,对一味啃老的年轻人何尝不是一种警醒。
不过,看这个案子我倒想起多年前一个案子,同样是儿子告父亲,而且是一告五六年……
因为各种原因,2012年,默默的父母离了婚,默默跟了母亲,法院判父亲每个月支付600元的抚养费。但是离婚后,默默父亲一分钱都不出。
甚至在默默生了一种比较棘手的病后,每个月都要至少七八千医药费的情况下,父亲依旧是不出一分钱。
后来默默要出国留学,需要二十多万,找父亲看看能不能资助一下。结果不出所料,依旧是一分不出。
最终,默默的母亲各种筹集,还是咬着牙供孩子出了国。
出国回来以后,默默才知道老宅子遇到了拆迁。
因为默默的户口还在老宅子,拆迁公司给默默和父亲一起安置了一套九十平米的两居室。
母亲再婚了,默默刚好没有地方居住,就想和父亲一起居住。
结果父亲就是不同意,将房子对外出租都不让儿子住哪怕一个小房间。
而从安置协议来看,儿子就是被安置人,儿子是有居住权的。这个时候,是和抚养无关的,只是基于拆迁安置。
为了不让儿子居住进来,父亲竟然指示侄子当着爷爷奶奶的面殴打默默,甚至对外编造谎言说默默打老人打表兄弟。
最后,无奈之下默默提起了诉讼,将父亲告上了法庭。
虽然最后法院因为父子关系不和没支持居住权,但最终还是折合成了货币进行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