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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家里太冷了,我可以要回我的暖气费吗?

来源: 作者: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 202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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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戴金花

排版编辑:韩永强


小九听说北方的冬天有暖气,于是在北京租了一套房子,心想,今年的冬天不用靠抖来产生热量了,晚上睡觉也不用怕脚丫子彻夜冰凉了。


但是没有想到的是,北京的这几天,寒风萧萧,就差千里冰封、万里雪飘了,室内也冷的刺骨,还得靠厚厚的棉衣御寒。谁说的,北京的冬天可以在室内穿着短袖吃冰棍来着?


跟物业反应了好几次,物业说:我不管,你找热力公司。

热力公司说:没有问题,测量已经超过18度了。


热力公司一上门,室内温度就有18度,离开之后,低于18度,真是见鬼了。


室内这么冷,要不我忍忍?但是一整个冬天呢,怎么忍?况且暖气费已经交了,那暖气费总可以退回来吧?


其实,这些在《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面积计费版)》中都有明确规定:


1、采暖期内,在正常天气情况下,对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要求的住宅,或经过建筑围护结构和供热系统改造的住宅,供热单位应当保证用热人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


未经建筑围护结构改造或供热系统改造的住宅,当室外平均气温在-7℃以上时,卧室、起居室温度应当不低于18℃,当室外日平均气温在-7℃以下、-9℃以上(含)时,卧室、起居室温度应当不低于16℃。


2、如规定室内温度低于约定温度2℃之内的,退费比例为40%;室内温度低于约定温度2℃以上、4℃以下的,退费比例为60%;室内温度低于约定温度4℃以上的,退费比例为100%。


也就是说,若是有证据证明室内温度不达标,可以要求供暖公司进行退款。


也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解决。


途径一:

致电本小区物业或者联系为本小区供暖的供热单位(通常在小区公告栏里张贴)。根据规定,供热单位6小时内必须入户测温、调节和检修;24小时内经检修温度达标的不退费,超过24小时仍未修好的,自报修之日起退费,直至室温达标。


途径二:

如果供热单位不予解决,居民可以拨打北京市供热服务电话12345或各区供热管理部门及供暖所服务电话反映问题或投诉。


途径三:

如果供热单位仍然拒绝处理,居民可以申请具备室温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检测,作为索赔或者起诉供热单位的依据。


居民如果要进行室温检测,须到检测机构签订一份检测委托合同。关于检测费用,经检测,温度符合标准的,检测费由用热人承担;温度不符合标准的,检测费由供热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