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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延期交房不可避免的成为了今年房企和业主必须面对的问题,疫情在法律已经被定义为了不可抗力,但是也不能成为所有房产项目的延期交付的理由,因此如何判断自己面临的延期交付还要看看下面的分析。
本文来源丨青地产
采访律师丨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戴金花
01 延期交房概率增加
疫情导致的工地停工或延期复工,让许多楼盘面临着可能延迟交房的困境。
近日,武汉数十个楼盘发布了延迟交房的公告,其大多表示受停工影响,且在短时间内无法正常复工,对项目建设工程造成了重大不利影响,客户所购商品房不能按双方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交付。
有统计称,2月中旬以来,受疫情影响最严重的的武汉市,已经有超过50个楼盘发布了延期交房公告,并注明“复工的日期尚无法确定,将会导致工程进度延期,进而导致商品房交付延期。”
除武汉外,全国许多地区商品房项目也遭遇了停工影响,不仅延迟交房日期,也影响了项目销售。不只是武汉,全国多地的建筑工地都受此影响,明显拖后了工期。据了解,目前大多数房企的职能部门已经复工或居家办公,线下售楼处也在逐步开放,但工地项目的复工依然进展缓慢。
3月5日,住建部办公厅明确各地要实施分区分级精准开复工措施,实施建筑工地封闭管理,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对进场工人实行每日体温检测登记等。
虽然政策层面鼓励分批复工,但具体实施中也有许多困难。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就表示,相比售楼处,项目工地的复工面临更多困难和挑战。比如防疫物资是否充足,是否有足够多的宿舍用于工人隔离,如何解决好工人的用餐卫生问题等等,这些都是工地复工前需要通盘考虑的问题。
该人士表示,他所在的公司到现在也没有明确的复工日期,他们进行过推演,一个工地在目前的情况下复工,需要购买足够数量的口罩,消毒液,体温计,以及卫生标准更高的餐食和宿舍。这样算下来每天将多增加数千元成本,全国各地的项目一起复工,这个额外成本的负担将会非常重。
除了严格的防疫条件,工地复工还有一大挑战是人员短缺,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用工荒,工人费用也水涨船高。在这种情况下,建筑工地的复工,仍然进展缓慢。
02 地方政府积极应对延期
为了妥善处理延期交付可能带来的维权纠纷,多个省市密集出台政策,包括降低商品房预售条件、顺延缴纳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等,力求帮助开发商尽早安全地恢复建设。
3月6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统筹推进住建领域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妥善处理延期交付。
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完成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和交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依法适用不可抗力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顺延交房日期。2020年6月30日前申办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允许开发企业顺延3个月缴纳尚未销售房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同时,《意见》也强调,加强房地产经营场所管控。售楼处、房产中介门店、房屋租赁机构等经营场所,复工前要做好预案,落实各项防疫措施。严格实行客户实名登记和体温检测制度,疫情期间不得举办人员集聚性大规模现场促销活动。
03 如何界定不可抗力
对于延期交房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湖北省首先对其进行了界定。3月8日,湖北省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一份关于复工复产法律服务指引的文件。
文件是由省工商联和省司法厅组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公益律师服务团编制发布的《湖北省非公有制企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专题法律服务指引》,其中的第29条,针对房企能否基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延期交房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首先明确,此次疫情在法律上虽属于不可抗力事件,但对具体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履行是否构成不可抗力免责事由,还应当根据个案具体分析:
如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在政府出台的延长假期、延迟复工期限内,且房屋已竣工验收并具备交房条件,此种情形下房企因严格执行政府出台的延长假期、延迟复工规定而延期交房的,政府为防控疫情需要出台的延长假期、延迟复工通知具有强制性,原则上房企可主张顺延交房日期;
如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在政府出台的延长假期、延迟复工期限内,但房屋因受疫情防控的实质影响无法具备交房条件而导致延期交房的,房企可主张顺延交房日期,并可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
如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在政府出台的延长假期、延迟复工期限之后,且房企并未根本上受到新型肺炎疫情的实质影响,房企应按时履行交房义务,不可按照不可抗力的规定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
如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在政府出台的延长假期、延迟复工期限之后,房企在疫情持续期间受到了如施工单位人员因确诊疑似新型肺炎导致其他工人隔离、施工现场封闭、政府部门要求停工;房企、施工单位的劳动者多为湖北籍员工因受交通管制影响而无法及时返工造成企业无法正常运转;工程所必须的设备、原材料供应商受政府管制影响无法按期到货导致工期延误等原因造成无法按期交房的,房企可主张顺延交房日期,并可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
如房企在新型肺炎疫情爆发前已经存在延期交房的情形,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仍应依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企业不应单纯高举新型肺炎疫情而理所当然认为可延期履约并可因不可抗力而免责,而应当根据本次新型肺炎发生及持续的地域范围、时间跨度,以及对所涉行业的不同程度影响而区别对待。
04 律师观点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戴金花律师表示,开发商能否免责,首先需要看双方签订的合同对疫情是否有免责的约定,如果合同有约定,那么开发商可以因此而免责;如果合同没有约定,需要看看开发商延期交房的原因是否是受疫情的影响,疫情与延期交房是否有存在因果关系。
如果疫情与延期交房存在因果关系,那么开发商可以主张疫情为不可抗力而免责,如果不存在因果关系,那么开发商不能因此而免责。
针对今年的特殊情况戴金花律师还提醒购房者注意以下两种情形:
1、线上购房应注意:
(1)对于开发商的宣传资料及沟通信息,务必采取截图等保存好。
(2)务必了解涉案楼盘的立项、规划、施工,预售等信息,了解开发商的相关资质及信用情况,也可以到建委等官网查询楼盘的电子档案,并将自己查询到的信息及开发商的宣传资料进行一一核对。
(3)尽可能多的跟周边业主了解在建楼盘的真实情况。
(4)务必先签购房合同后支付购房款。并且保留好签署购房协议及支付款项的相关证据。
(5)购房合同一定要认真细致的看,对于付款时间、交房、办证时间、违约条款等内容,都要一一核对,如有修改,一定要保留好修改的沟通记录。
最后,提示一点,如果在疫情防控期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而后主张因疫情为不可抗力导致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法院恐难支持。故,购房切不可因为便利而冲动,需谨慎。
2、二手房交易应注意:
二手房交易到一半,因疫情中断,首先需要了解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是否能够预见到疫情会影响到合同履行问题。
如果能够预见到会受疫情的影响,那么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如果签订合同时,无法预见二手房买卖会受疫情的影响,那么双方可以根据受疫情影响的大小主张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因此造成的损失,一般情况下按照公平的原则来处理。
注:本文略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