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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因疫情抢进度、赶工期!房屋出现质量问题该找谁?
本文作者丨刘路路(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
由于疫情等原因逾期交房的开发商有很多,还有不少开发商为了维护自己的品牌形象或者不愿承担逾期产生的违约金,一般会逼迫施工单位强行赶工,原本应该半年完成的工期压缩为三个月完成,而这个缩短出来的工期又会产生许多新的问题,例如房屋质量问题。
刚交房不到两个月,墙皮脱落、房屋漏水,更甚于墙体开缝、倾斜、崩塌等问题。想退房开发商不同意,维修开发商又一直拖延或者只是面子工程,还需要三番两次返工,遇到这些糟心事身为弱势群体的业主又该如何是好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房屋买受人因房屋存在质量缺陷为由向出卖人主张修复等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而且因出卖人所售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致购房人无法对房屋正常使用、收益,双方当事人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如何计算未作明确约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房屋同期租金作为标准计算购房人的实际损失。
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首先要找到开发商,因为买方与开发商有着直接的合同关系。作为商品房的制造商和销售商,开发商最终对商品房的质量负责。如果开发商不解决,业主们可以到相关部门投诉,在都没有解决的情况下,业主们就应该及时拿出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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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系【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原创文章,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