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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开展虚假诉讼整治工作的意见》暨人民法院整治虚假诉讼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其中提出,法院将严审合同效力,整治虚假房屋买卖诉讼。对于为逃废债务、逃避执行、获得非法拆迁利益、规避宏观调控政策等非法目的,虚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提起诉讼的,将认定合同无效。对于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的,也将认定拍卖行为无效。
1
合同目的审查将更加严格
2
合同关系的真实性审查也将更加严格
3
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行为也无效